台北市和台北縣的土地移轉案件,因為「公告現值沒有增漲」,導致免課土增稅的面積高占全部移轉面積的一半,稅務官指出,「土增稅稅基流失一半,情況很嚴重!」
根據台北市稅捐處統計資料,扣除農地和公設地等依法免繳土增稅的土地之後,94年土地移轉案件,因為公告現值沒有漲價,免課土增稅的面積高達318萬8058平方公尺(96萬4387坪),占該年度全台北縣移轉土地面積的61%,今年1到4月降為35.6%。
在台北市方面,依據台北市稅捐處統計,91年土地移轉案件,因為市政府的公告現值沒有調漲而免繳土增稅,為5萬6747件,面積達3468萬3683平方公尺(1049萬1841坪),也高占該年度移轉土地面積48.4%,94年更攀升到61.3%,今年1到4月雖下降,但仍達44%。
台北縣稅捐處表示,因為最近幾年「短期交易」頻繁,土地從買進到賣出的持有年限縮短,公告現值沒有漲價數,所以不必繳土增稅。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他推估台北市房地產有3、4成的投資客,但沒有統計,稅捐處的統計資料最真實,對研究有很大的意義。
此外,台北市稅捐處表示,過去土增稅減半徵收3年期間,即91年2月到94年1月止,有一大堆「假交易、真移轉」,雖然那時候的土增稅收很多,但是因為那幾年移轉案件把公告現值墊高,所以近幾年的移轉案件的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數額很低,造成移轉案件有成長,但卻課不到稅。
看到有一半的土地移轉面積課不到稅,稅務官很無奈地表示,「土增稅依公告現值漲價數課徵,本來就偏離市場行情,有賺錢的人不用繳稅,很不公平」;在房地產多頭行情中,稅收大量流失;在空頭行情中,又會雪上加霜。
以建商與地主合建分售為例,由個人買進土地,再由建商蓋好賣房子,大概建商都不用繳土增稅,不過,一般建商會幫地主繳土增稅,建商規避的是營所稅和未分配盈餘加徵10%。此外,80年以前,土增稅的公告現值和躉售物價指數連動,當時台北市每年土增稅可達500億元。
81年以後,改為和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稅額下降,97年和81年的物價相差27%,公告現值漲價數,經過指數化調整後,稅額大減。如今台北市土增稅大幅下降,去年收到190億元,不到當年500億元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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