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4日 星期四

台灣到底需要什麼住宅政策?一個關於「333方案」的反省

台灣土地與住宅政策發展的歷史經驗,讓我們在陳水扁輕言許下3%低利率青年房貸支票時,就洞悉了接下來的發展與問題:「憎多粥少以及沒有排富條款造成水平不公平」、「連租都租不起房子的弱勢依舊沒被照顧到」、「換湯不換藥,餅還是一樣大,並沒有比以前政策優惠」。而且,我們也相信所有政策研擬者與執行者也早就看到這樣的結果。

住宅政策似乎是整個社會長期關注的焦點,也因此常被拿來當支票換選票,但是無論如何結果總是不令人滿意,原因到底是什麼?以下,我們藉由釐清三個有關「優惠房貸」政策的迷思,以回答上述的問題,同時進而提出台灣住宅政策的出路。

第一,「優惠房貸」政策不是減低購屋者負擔最有效的工具。十年來,政府在住宅政策上,致力於提高利率優惠、貸款額度與貸款期限,然而這些卻都是動用全民的稅收,至於那些將住宅作為投資工具進而透過類似集體壟斷方式抬高房價剝奪一般中下階層基本居住權益的不當利益卻缺少機制去補償受害者,這樣的不公平造成有些家庭需要靠減低家庭的營養費與教育費用才繳得起房租,但某些家庭卻可以擁有八、九間空房子養蚊子卻不需負擔社會成本。因此,動用全民資源的「優惠房貸」政策,並非最好的住宅補貼政策,而是諸如在財產總歸戶後調高地價稅、房屋稅與空屋稅,以此資源挹注於減低無屋者購屋負擔,以達到社會公平。

第二,「優惠房貸」政策照顧不到最應照顧的弱勢。以台北市為例,至少有5%的家庭若要承租一般住宅需排除該家庭營養費與教育費等其他費用,他們是沒有機會踏入購屋市場的一群,也是政府最應照顧的弱勢,但卻是一直被刻意忽略,原因很簡單,他們是少數,而且為了餬口他們根本沒時間發出抗議之聲。因此,除了「購屋補貼」外,政府實應針對這群連租房子都有困難的弱勢族群進行「租屋補貼」;

第三,「優惠房貸」只能解決台灣部分住宅問題。除房價與所得負擔問題外,根據消基會統計,購屋糾紛歷年來一直位居各類交易糾紛中首位,另外,租賃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問題將隨著自有率不再提高與全球流動趨勢的形成日漸嚴重。因此,除降低房貸負擔至合理外,住宅政策應朝向研擬健全更完整的住宅資訊以及租賃與交易制度,以減少購租屋糾紛與發展租賃市場

因此,住宅政策應針對不同所得階層、家庭不同生命階段以及不同族群(單親、殘障、單身、原住民、外勞等),給予不同補貼與協助,以在最適的資源利用下,達到社會公平,而非僅是粗糙的、騙取選票的政策空頭支票,也不會造成第二次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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