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本報記者湯雅雯、蔡惠萍】2013/5/3
狩獵原是原住民的文化之一,但隨著都市變遷及法令限縮,原住民狩獵文化幾乎快絕跡;加上民眾動物保護意識抬頭及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法令限制,原住民想要上山打獵必須事先申請,因此在豐年祭舉辦「抓豬、抓雞」民俗活動就成了最簡單的「狩獵」替代方案。
這些「傳統中」的狩獵競賽,場景並非在深山,取得代之的是原鄉操場、運動場,主辦者也從過去的頭目長老,變成鄉長、鄉公所舉辦。原本象徵勇氣、成年儀式的捕山豬等大型野生動物,只能去畜牧場運來一批批的圈養豬、雞,圍在柵欄裡,等待假冒的「獵人」追趕跑跳碰。
生活是文化的核心,而狩獵就是很多原住民族原有的生活方式,老一輩族人會帶著下一代上山狩獵,一代代傳承。失去山林、也失去獵場的原住民,因少了前段的「儀式性」的社會化學習過程,傳承「斷裂」,嚴肅的祭典有時卻演變成抓豬追雞的畫面。
為了擔心遭動保團體及外界責罵聲浪,原住民近年來紛紛「改良」狩獵儀式。幾年前,在南投的某部落祭典,出現原本應該背山豬,竟改背假無尾熊布偶代替,還招來輿論一片批評;還有部落甚至用草紮的猴子、動物貼紙在木頭上,讓原住民小朋友「戳一戳」,就變成「小勇士」。「原味」盡失的背後,隱藏著對原住民文化的長期漠視、不理解。
事實上,欠缺對原住民族理解的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讓原住民被迫遠離山林與獵場,傳統文化的根基因而瓦解,原本像呼吸一樣自然的事,卻變成違法的事。原住民祭典,在保育法令與動保生命權大纛的夾縫下,變調走樣,是必然結果。面對走味的祭典,除了批判,主流社會或許更該多些包容與反省。
【2013/05/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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