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5日 星期六

【自由時報】聲援者無罪遭檢方上訴 三鶯部落抗議

2014-07-04〔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


江一豪致詞時表示,若遭判有罪,將不繳罰金,直接入監服刑以表抗議。(記者李忠憲攝)

新店十四張迫遷案聲援者江一豪涉違反集會遊行法,日前獲判無罪,新北地檢署依職權再上訴,令自救會成員不滿,三鶯部落及反迫遷小組昨到地檢署抗議。江一豪表示,一旦判有罪絕不會繳罰金,並請法官不要做「有罪但緩刑」的妥協判決。

一○○年十一月間,三鶯部落自救會顧問江一豪與十四張自救會長洪仁鐘因十四張迫遷案,號召群眾到新北市政府抗議,兩人遭認定未申請集會遊行,遭檢方起訴。一審簡易庭判決洪仁鐘拘役十五日,緩刑二年;江一豪拘役廿五日。洪未上訴,江不服提出上訴,新北地院今年四月審結判江無罪後,檢方提出上訴。

成員認為,檢方上訴就是想強調集遊法的合法性,並護衛警察機關究辦權力。昨日上午三鶯部落及反迫遷小組成員約廿多人,到地檢署門口抗議,手持「檢方濫訴,人民奉陪」、「集會無罪,抗爭到底」等標語。

江一豪說,他已準備用身體當工具,要讓市政府、警方、檢院的每一個人知道,他們都是促成這無理判決的一員。對於新北檢方上訴表示深沉遺憾,並將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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