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 星期一

【預知三鶯記事12】「原罪」

2008/12/19凱達格蘭大道,三鶯部落自救會前往抗議.張榮隆攝

2008年12月19日,三鶯部落自救會一路抗爭,終於走上凱道。陪伴在自救會身旁的名導演侯孝賢這麼說:「如果你沒有土地,要怎麼累積;如果沒有身體,你要怎麼長大?」我覺得,這是個再簡單不過,卻也被這個社會忽略、擱置好久的問題。

身為在台灣長大的漢人,我對原住民從來沒有罪惡感這類的愧欠,直到認識、伴隨三鶯部落抗爭,並因此結識其他原住民朋友開始……。

在資本主義社會底下,作為一個以販賣勞動力維生的受薪階級,大概是許多人共同的經驗與運命;而在同樣類似的路途上,我們同樣要面對這一路上所有可能的傷、病、殘、老。如果,如果不幸遇上了任何一樁被甩出這個遊戲規則的慘事,作為一個被勞動市場淘汰的「戰廢品」,你我,有什麼樣的能耐來面對?

作為一個漢人,除了想辦法在現有殘破不全的社會安全網裡,找出一條能夠攀住的斷繩,大概就只能任自己默默面對這一切苦難。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真是不折不扣的,一群被剝奪學習生存能力的人。然而原住民不是,雖然長期來政治與經濟的雙重壓迫,讓他們沒有機會取得與漢人公平競爭的機會(就算慢慢有,卻也是在漢人的經濟規則裡競爭),但至少,透過來自先人的智慧,他們還記得用我們已經忘記、失去的生存能力,把自己、把群體安頓起來,給予彼此最基本的溫暖與飽足。

只是台灣社會的發展軌跡,顯然容不下這樣的生存之道。在官府的思維裡,只有處境掉到最底層的人,才有資格接受政府的社福補助,所以台北縣的溪洲部落要拆、三鶯部落要拆;桃園縣的「撒烏瓦知」部落要拆、崁津部落要拆。拆拆拆,只有先把大家的家拆掉,拆到你們一無所有,就可以接受政府的「安置措施」。究竟這些都市原住民部落是弱勢者集體尋求保護的「自力造屋」,還是官府、法律定義下的「違建」,或許經過這樣的思辨才碰撞得出意義。

怪手的聲響不斷傳來,進出在不同時期不同地方的都市原住民部落。如果社會進步的重要關鍵,是靠著受壓迫者身上的苦痛,來提醒、召喚大家的哭泣與吶喊,於是我慢慢開始可以理解,為什麼在這段時間裡,不斷反覆地跟別人也跟自己說:「都市原住民是在幫台灣的基層人民擋怪手。」

如果不是他們,還有人以為這個社會很美好。

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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