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日 星期六

2011/12/02【中時短評】拆遷要兼顧居住人權

     新店十四張自救會住戶遭到霹靂小組鎮壓,弱勢民眾爭取居住正義再度引發矚目。此案值得同情,因為這些住戶擋住的不是捷運環狀線路徑,而是預定興建八棟四十層豪宅的聯合開發計畫。新北市政府應在議會通過安置法源後再行拆遷,才能在鎮暴警察與抗爭住戶的衝突中找到平衡點。

     捷運三環三線是新北市長朱立倫重要政見,新北市民應該享有便捷交通建設,朱立倫履行政見更無可厚非,不過,新店捷運機廠用地原本只需二公頃土地,卻因為聯合開發而徵收十四公頃,導致十四張溪邊寮住戶認為自己是財團蓋豪宅下的犧牲品。

     十四張溪邊寮住戶沒有土地權,是當年政府住宅政策混亂下的長期產物,不是公部門一句「拆除違建」就能輕易抹滅歷史;更何況這些弱勢居民並未拒絕搬遷,他們只是要求政府先做好安置措施,能夠讓他們優先承租社會住宅,這些訴求也都符合政府落實居住正義的施政方向。

     因此,新北市政府在提出補償清冊與安置計畫後,應該等待議會通過社會住宅條例與施行細則等法源再行拆遷,才能讓弱勢居民安心,相信政府的承諾不會跳票。

     在都市發展與更新的過程中,各級政府應盡最大努力兼顧居住人權,這是台灣人權意識進步提升的必經過程。只要找到平衡點,就不至於出現鎮暴警察鎮壓抗爭住戶的畫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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