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聯合報】三鶯部落 將租地建原民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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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新北市政府為尊重部落主體性,將採公部門與部落共同參與規畫硬體房舍、軟體文化重建,以完成全國首創的「原住民類型社會住宅」,希望輔導大漢溪公有河川地三鶯部落組成社團法人,向國有財產局承租台北大學特定區土地;溪洲部落則考慮引進日本「協同住宅」概念。

市府原民局主秘陳碧霞說,三鶯部落組成財團法人租地案,日前已獲國有財產局同意;溪洲部落「協同住宅」由台大教授夏鑄九主導,也已通過都計變更案,將送內政部審議,未來將採出租供原民入住。

陳碧霞說,北縣府時期以只租不賣方式,在三峽隆恩街興建文化部落原住民國宅,但因生活習慣、住屋型態不同及租金等因素,部分三鶯部落住民拒絕遷入;兩件都會區原住民社會住宅案,突破過去原住民居住公有河川地,只能強制拆除、驅逐的強制作法,吸引不少有類似問題縣市密切觀察發展。

據了解,北縣府去年取得三鶯部落自救會共識後,三度行文國有財產局,要求以社團法人資格租用北大特區1.5公頃非公用土地,興建「原住民類型社會住宅」都未獲同意;升格新北市後,由曾任財政部次長的副市長許志堅主導,上月終獲國有財產局同意「得租得售」該地給社團法人。

陳碧霞說,市府規畫將其中0.7公頃土地興建42戶、可容納120人的非樓層住宅,另0.8公頃規畫為農耕園區,形成「土地國有,房屋所有權為社團成員共有」的原民社會住宅,並希望南靖部落也循相同模式遷離,但南靖部落意願不高。

【2011/03/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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