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聯合報】名家縱論/另種QE充斥的社會—以容積率為例

陳冲 2014/6/16

量化寬鬆(Quantitative Easing,簡稱QE)的名詞,十年前鮮為人知,十年後大家卻琅琅上口。記得二○一○年十一月我以副院長兼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委身分赴立法院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時,曾被問到QEⅡ的問題,媒體特別報導我先笑說QEⅡ不是伊麗莎白女王二世,然後再敘述第二次量化寬鬆對金融消費者的影響,引為趣聞,不過也顯示QE在當時的時空還不算是耳熟能詳。

QE是一種貨幣政策,常被簡化為「印鈔票」,是以無中生有方式對銀行體系注入新的流動性,從而可降低利息,增加貸款,緩解金融市場資金壓力,進而支持整體經濟發展。表面上短期並無成本,又有刺激效果,但長期必將付出代價,引發通貨膨脹,或特定資產(例如房屋價格)的高漲。

其實長期以來社會中充斥不少另類的量化寬鬆,都是短期內看不出成本,又能討好部分民眾;長期也像QE一樣會付出代價,但卻是後人承擔,民眾倒也健忘如昔,常不知應歸咎於誰。

近日因八德合宜住宅案而爆發之葉世文收賄案,新聞報導中提及「…該案提高容積率至三○○%,廠商利益暴增」云云。經順藤摸瓜,點選相關新聞報導,發現十數則有關容積率的新聞評論,其實容積率就是一種典型的另類QE。

二○○七年十二月針對台北市政府的大稻埕方案,大量使用「容積移轉方式」將該區歷史建物的容積移入精華市區,本人在經濟日報曾發表一篇「高容積是商機也是危機」的專欄,指容積管制的三種執行方法:基準容積、獎勵容積及移轉容積,前兩種無可厚非,尤其獎勵容積多在就地活化當地機能,亦不影響其他地區,或有其必要。而容積移轉則是以鄰為壑,強將全民負擔的成本(例如:保存古蹟),藉移轉容積強由接受容積地區民眾另以降低生活品質方式承擔,只是有利建商的荷包,卻衝擊交通流量、破壞法規信賴、影響都市長遠發展。

尤其當年大稻埕方案只引用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而非以第八十三條之一為法源,並不合法。而且第八十三條之一本身,不僅文字有欠嚴謹,而且又有上述以鄰為壑的特質,經本人於二○○六年十月經濟永續發展會議中提議修法,討論後列為應速執行之共同意見;不想該條不但未於期限內修正,且於二○○八年提出修正案,增加可支付代金換取容積(折繳代金之規定);換言之,只要建商有錢,就可於特定地區「買到」憑空創造的容積(而且想當然是高房價地區),比原先單純移轉容積為害更甚,只是充裕建商及地方政府的口袋。

其後在立法院第八屆第四會期均有跨黨派委員發現該條的問題,提案修法,一案釜底抽薪擬刪除「折繳代金」,另一則擬增列「代金上限」,打算改正或限縮以往的立法偏差,但均功虧一簣。箇中原因,恐怕前後任的營建署長知之最詳。

雖然部分立委擔心「折繳代金」會變為唯一的方式,但由於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屹立不搖,台北市政府更於本年推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的修法,該條例雖已認識以往容積交易不透明、「建商狂買、中人賺很大」(媒體用語)的缺失,但仍然堅持容積移轉,甚至將「繳納容積代金」列為條例第二條之一所列多種移入方式之首,其用意昭然若揭。媒體於報導二○○八年以來台北市開放容積移轉已核給三五○億容積價值時,用了「北市搞容積銀行 被啃食完才來做莊」的標題,也說明高容積是商機也是危機。

容積移轉是以鄰為壑,容積銀行更是「隔空抓藥」的賣空手法,建商知道可輕易移入容積,增加總樓地板,標地時自然有恃無恐,抬高行情。地方政府以代金方式釋出容積,是表面上短期無成本、討好建商,而長期將付出居民生活、交通品質惡化、房價上漲的代價,是一種典型的數量寬鬆(QE),如果再加上匯率低估形成流動性氾濫的QE,所謂民怨之首的房價不漲才是怪事。租稅手段欲平抑房價只是揚湯止沸,從各種QE著手才是根本。

(作者為總統府資政、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

【2014/06/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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