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

國營事業拚命賣地 年逾250億元

近年國營事業變賣資產概況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  2008/06/02 經濟日報】

為回應社會各界對傳統以出售為導向的國有土地處理方式有所批評,行政院去年九月起實施強化國有財產管理及運用效益方案,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更在立法院宣示政府要守住土地金雞母,絕不輕言出售。不過,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國營事業仍持續變賣資產,最近九個年度高達二三一七億元,平均每年變賣二五七億元。

近年台北市國有、公有土地釋出,財團標購頻創新高天價,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昨天質疑,每次政府土地標售,地價上漲,讓年輕人、庶民買不起房子,呼籲政府不要輕易賣掉這些金雞母。
吳揆回應,政府處理國有、公有土地,必須考慮社會公平正義,如果某些公有土地因某種因素(指財團標購)介入,造成地價大幅上漲,對低收入戶及年輕人不公道。

吳敦義並表示,無論國有或公有土地,只要是完整、大塊的土地,可以單獨規劃、使用,都是政府珍貴資源,不宜輕易賣掉,目前以出租、設定地上權、參與都市更新等方法,保有珍貴土地資源。

不過,立法院九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指出,國營事業自九十三年度起,稅前盈餘來自變賣資產的比例都超過五%,除九十六年度外,逐年增加,九十七年度國營事業資產變賣總收入高達三○一億餘元,較九十六年度資產變賣總收入二三七億餘元為高。而且九十九年度預算仍編列收入七十三億餘元。

該報告還指出,近年國營事業變賣資產主要集中於台糖、台灣銀行、鐵路管理局、台灣土地銀行及榮民工程等公司,其中又以台糖為甚,台糖九十三年度至九十五年度的稅前純益全來自於變賣資產盈餘,九十七年度變賣資產收入一四○億元,佔國營事業變賣總收入三○一億的四十六.四八%。

預算中心認為,行政院雖統合經營管理國家資產,但近年國營事業仍大肆變賣資產,由於國家資產有限,無法隨意增加,一旦私有化後就無法回復,國營事業財產管理及運用效益仍有待落實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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