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8日 星期日

【聲明稿】房屋補助是虛名 安置居民才治本


日前報載新北市議會通過《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其中每戶因公共工程拆遷最高可得九十萬元的「房屋補助費」,捷運環狀線新店十四張居民可望成為首波受惠者。十四張自救會特此聲明:

1.《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通過之九十萬元費用為「房屋補助費」,根本與《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的「優先安置,無法安置者予以安置房租津貼」之立法精神完全不同,呼籲新北市政府莫以房屋補助之名,對外營造安置之美好想像。

2.新北市議會通過條例,相關施行細則及計算基準仍須由市府擬定,因此實為市議會開空白支票供市府發放,未來所有十四張居民究竟能不能收到全額房屋補助費仍是未知數。

3.在房價高漲的今日,九十萬元的「房屋補助費」,僅是杯水車薪,並無法改善十四張受迫遷居民的處境。十四張自救會僅要求政府在公共工程興建之前,應先妥善安置受迫遷的十四張居民。先建後拆才能讓弱勢居民更有保障,也更顯現出公共工程開發不只讓通勤族受惠,亦讓當地居民獲得應有的居住正義。

新店十四張受迫遷之無地者僅三十餘戶,多年以來徵收爭議卻一直無法解決,原因在於新北市政府不願負起安置責任,台北市捷運局卸責,以及政府部門互踢皮球。十四張自就會呼籲新北市政府作為新店的主管機關,應負起責任照顧無地受迫遷的弱勢居民。

未來十四張居民及自救會必定持續關注後續發展,若新北市政府執意漠視總統高呼土地正義之聲,辜負人民期待,十四張必定抗爭到底!

十四張自救會聯絡人:吳錦龍0925-215367 洪添財0932-0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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