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台北縣政府展開第三波拆除三鶯部落行動,警力與部落族人發生激烈衝突,當時溪州部落青年洪興國前往聲援,事後卻遭檢方,依礙公務罪起訴,但一審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檢察官不滿再上訴,最後仍遭高院駁回。
這場官司經歷二年時間,終於獲判無罪,洪興國心裡的大石,總算放下,不過三鶯部落與溪州部落團體,批評檢方不查證事實,就恣意濫訴,根本是迫害原住民的人權。
部落團體在高院前,大聲抗議,並呼籲政府重視河岸部落的居住權,而不是一眛只會以強制拆除來解除問題。至於否還會再提上訴,檢方目前還沒有表示。
(2010-10-22 11:56) 公視午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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