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立報社論】馬英九該做的事

總統馬英九日前透過總統府公關室致電苦勞網,表示總統欲捐贈新台幣20萬元給這個「長期關注勞工權益,並以社運媒體自期的NGO組織」,結果遭到婉拒;而苦勞網原本打算將這筆捐款轉送給資源更加匱乏的三鶯部落自救會,同樣也被拒絕。這20萬元捐款屢屢遭拒,正好給總統上了一課。

如果馬英真心關注勞工權益,那麼應該知道台灣目前有將近1百萬名的非典型就業勞工,也就是派遣工、臨時工、個人承攬等,其平均薪資只有正式勞工的47%,而且沒有特休假、年資累積與年終獎金等權利,有許多非「臨時性、短期性、特殊性、季節性」的連續性工作,雇主卻違反《勞基法》與勞工簽訂定期(短期)勞動契約,甚至有人在同一個工作崗位任職十幾年,仍然是一年一簽或3個月一簽的臨時工,連公務機關也是如此。請問勞委會和國民黨針對即將修訂的《勞基法》(尤其是第9條)立場為何?對於現行已經違法的公務機關及雇主如何處置?坊間知名的人力銀行業者,幾乎全是「登錄型勞力派遣」,是非典型勞動的大宗,也是公然違法,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還高調聘任業者前副總擔任國民黨人力顧問,馬主席,你同意嗎?

再者,馬英九是法律學者,不可能不知道世界各國皆視「團結權」為基本的勞動人權之一,卻放任國民黨將《工會法》中強制入會的規定取消,嚴重傷害勞工的團結權,等於置工會於死地。此外,據苦勞網聲明轉述,馬英九是因為得知三鶯部落的故事而感動,那怎會任由郝市長的「花博都市推土機」四處拆遷?也無視土地商品化以致傷害人民居住權,讓周縣長只顧「振興房市」並喜孜孜的列為政績,不管三鶯、溪州和樂生等弱勢的聲音?身兼總統與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若真心關注勞工權益,為弱勢者的處境而感動,那麼請不要只想略施小惠而譁眾取寵,這僅會凸顯其高高在上的傲慢而已。

捐20萬,很多人可以做得到,但是身為馬總統、馬主席不該只有這樣的眼界,應該看見那些「動人故事」背後結構性的不公不義,他所處的關鍵位置,能夠改變這些結構性因素的做法有很多,絕非臨時起意的慈悲施捨。「做你該做的事」,是馬英九要好好學習的一課。
立報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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