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馬英真心關注勞工權益,那麼應該知道台灣目前有將近1百萬名的非典型就業勞工,也就是派遣工、臨時工、個人承攬等,其平均薪資只有正式勞工的47%,而且沒有特休假、年資累積與年終獎金等權利,有許多非「臨時性、短期性、特殊性、季節性」的連續性工作,雇主卻違反《勞基法》與勞工簽訂定期(短期)勞動契約,甚至有人在同一個工作崗位任職十幾年,仍然是一年一簽或3個月一簽的臨時工,連公務機關也是如此。請問勞委會和國民黨針對即將修訂的《勞基法》(尤其是第9條)立場為何?對於現行已經違法的公務機關及雇主如何處置?坊間知名的人力銀行業者,幾乎全是「登錄型勞力派遣」,是非典型勞動的大宗,也是公然違法,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還高調聘任業者前副總擔任國民黨人力顧問,馬主席,你同意嗎?
再者,馬英九是法律學者,不可能不知道世界各國皆視「團結權」為基本的勞動人權之一,卻放任國民黨將《工會法》中強制入會的規定取消,嚴重傷害勞工的團結權,等於置工會於死地。此外,據苦勞網聲明轉述,馬英九是因為得知三鶯部落的故事而感動,那怎會任由郝市長的「花博都市推土機」四處拆遷?也無視土地商品化以致傷害人民居住權,讓周縣長只顧「振興房市」並喜孜孜的列為政績,不管三鶯、溪州和樂生等弱勢的聲音?身兼總統與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若真心關注勞工權益,為弱勢者的處境而感動,那麼請不要只想略施小惠而譁眾取寵,這僅會凸顯其高高在上的傲慢而已。
捐20萬,很多人可以做得到,但是身為馬總統、馬主席不該只有這樣的眼界,應該看見那些「動人故事」背後結構性的不公不義,他所處的關鍵位置,能夠改變這些結構性因素的做法有很多,絕非臨時起意的慈悲施捨。「做你該做的事」,是馬英九要好好學習的一課。
立報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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