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社區更新遇釘子戶 將有法解套

〔記者李穎/北縣報導〕都市更新案中常會出現拒不拆遷的「釘子戶」,台北縣政府城鄉局打算依都市更新條例研擬自治辦法,只要大樓超過9成的住戶同意拆遷,不同意者在5戶以下,縣府可執行強制拆遷。

縣府7月前訂自治辦法

縣府城鄉局長張邦熙說,目前受理的民間申請都市更新個案有108案,發布實施有16案,比例偏低原因,不外乎屋主認為建商給予的條件不夠理想,兩個月前北市東區王姓男子遭人槍殺,警方甚至懷疑與都市更新案擋人財路「拔釘子戶」有關。

反對戶1成內且不逾5戶

城鄉局統計,老舊社區的更新申請量,近3年來大幅成長,從個位數的年申請量成長到去年有37件,成長約6倍,預估7月前訂定自治辦法,針對民間更新個案中,反對戶在1成以內且不超過5戶者,建商可請求縣政府代為拆除或遷移,補償金依法提存法院。

張邦熙說,不少建商推動都市更新案,都遇到部分屋主坐地起價,耗時協調,自治辦法訂定後,公權力介入協助解決釘子戶問題,如果屋主不願意參與合建,可以用權利轉換方式由建商協議價購,協議不成則採現款補償方式處理,建商可縮短重建時程,並降低都市更新的成本,也有助於加速都市換上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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