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聯合報】土地換退場 恐促私校惡意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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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

為提高私校退場誘因,內政部擬讓私校校董領回六至八成校產土地,但此舉引發學界撻伐「不符公義」,因數十年前便宜取得的校地,現位於都市黃金地段、地價已翻漲數倍,學校退場可能賺得比辦學還多,「誘因」成「利多」,恐造成私校惡意倒閉、搶退。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拋出讓現有校地變更為商業價值高的土地,且校董可領回其中六至八成,作為誘因。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三、四十年前學校土地多以更改農地為教育用地的方式便宜取得,如今地價翻漲數百倍,若校董可拿回六至八成,「退場誘因變成有利可圖,」招不到生的學校,可能選擇以大量解聘老師,或故意不發薪水方式來「惡意倒閉」,屆時教師和學生將是最大受害者。

曾任私立大葉大學董事,現為大葉校長的武東星也認為,內政部規畫退還私校校董土地的比率太高,會造成位在都會區黃金地段的學校「一窩蜂」搶退場。

武東星指出,按私校法,私校董事會的組成,只有三分之一以下是當初捐地或出資者,其餘董事席次都以選舉方式遴選、並未出資;若學校資產變賣,也要分給沒出資的董事,有違公平。

武東星表示,校產回饋給董事會可行,但前提是,董事會成員必須拿出經合法管道取得校地的出資證明,再按比率拿回部分資產較公平;更重要的是,董事會拿回資產前,必須先償還學校所有債務以及積欠教師的薪水,最後盈餘才能給董事。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黃耀南表示,私校退場誘因必須設限,否則董事會絕對是「吃乾抹淨」;他更呼籲教育部,遵守私校法原則,讓私校設公益董事,並落實私校的財務公開透明,才能確實監督私校。

此方案一出,在網路上引起熱議,有網友直言,行政院的退場誘因,似乎獎勵辦學差的私立大學,可用炒地皮方式賺回投資。還有網友痛批行政院,讓「倒學校」變成一樁好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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